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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米及7米旅游车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号:ZXND-2020-07 作者: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4-30 20:03: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磋商编号:ZXND-2020-07

2、磋商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合同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旅游车(10米车)

办公

2辆

1000000

车辆等级:大型高一等,其他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杨先生/0593-6560099

福安市

2

旅游车(7米车)

1辆

450000

车辆等级:中型中级等,其他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3、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详见公司网站办事指南http://www.fjzxzb.com/newlist.aspx?id=2)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或发送至本磋商文件指定邮箱)本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地点。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5、项目联系人:林经办、丁双双

联系电话:0593-2937168、0591-87616211-806

E-mail:zhixinnd@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凡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的供应商(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

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H、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2)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的,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应为工信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7、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9、磋商时间:[2020年5月15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10、磋商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11、磋商文件售价及要求: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2、购买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服务费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银行帐号:1407700409008088205

13、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14、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