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金禾广场项目全案代理服务项目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卓知[2023]招第ND109号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宁德市金禾广场项目全案代理服务项目补充通知公布如下:
一、《第四章 全案代理服务合同》中“5.2 乙方的权利、义务”增加如下内容:“5.2.16 乙方负责开盘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摇号系统、公证、媒体公告等费用。”。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时 间: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