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6047(4)
2、竞价标的:宁德市体育中心田径场北看台一、二层3间空置房叁年租赁使用权,该标的位于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路,楼层总数2层,所在楼层1-2层。该标的有土地证、无房产证,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交易保证金:
序号 |
标的 |
面积 |
月租金挂牌价 |
交易保证金 |
1 |
一层6号 |
120㎡ |
4320 |
20000 |
2 |
一层7号 |
120㎡ |
4320 |
20000 |
3 |
二层1号 |
52㎡ |
1170 |
5000 |
4、租赁期限:叁年;
5、装修期:无;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交付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5%;
8、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一个月租金;
9、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价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0、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行权方式详见《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可参加。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至2018年5月22日,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五、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的标准向承租人收取佣金(按叁年成交总价计算)。
六、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20日。
七、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20日下午17时。
八、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九、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号1栋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