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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灵秀山庄G幢一层幼儿园十年租赁使用权

编号:MNDCQ2018006(1)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8-02-07 00:00:00
项目地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8006(1)

2、竞价标的:宁德市灵秀山庄G幢一层幼儿园十年租赁使用权,该标的位于宁德市蕉城区西岭路106号;建筑面积约516.19平方米;装修情况为毛坯房。产权资料齐全;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为单位)

3、年租金挂牌价:120000元;

4、租赁期限:十年;

5、合同履约保证金:60000元;

6、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一付

 7、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5%;

8、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禁止经营幼儿园以外的行业

9、交易保证金:150000.00元;

10、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价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承租方必须具有民(公)办幼儿园现有法人资质,确定承租方后,签订租赁协议,按协议条款履约;承租方在签约后负责二次消防的验收,使其达到验收标准。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至2018年3月23日,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五、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佣金(按竞价成交总价计算)。

六、公告时间:2018年2月7日—2018年2月22日。

七、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8年2月22日下午17时。

八、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承租方必须具有民(公)办幼儿园现有法人资质证书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九、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8年2月23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十、特别说明:承租方按照确定的经营内容进行内部装修和水电安装,不得改变店面的建筑风格或破坏店面外观。承租方在承租期内需自行缴纳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十一、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