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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塔山路12号建发绿庄店面叁年租赁使用权

编号:MNDCQ2020046(1)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11-03 10:53:07

公告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一)项目编号:MNDCQ2020046(1)

(二)租赁标的:宁德市塔山路12号建发绿庄店面叁年租赁使用权。标的位于宁德市塔山路12号。标的以现状为准。具体详见如下:

序号

门牌

建筑面积约(㎡)

月租金挂牌价

交易保证金

1

2幢101、102

83.13

3325

13000

2

2幢103、104

81.94

3278

13000

3

4幢101-103

126.61

5064

20000

4

7幢101-106

315.41

21132

80000

5

8幢101

101.66

4066

15000

6

8幢102-105

265.51

10620

40000

7

9幢101

96.8

5421

20000

8

9幢103

59.12

2365

10000

9

9幢104

59.12

2365

10000

10

10幢104、105

118.66

6645

25000

11

11幢103

67.14

3760

15000

12

11幢105-106

127.63

7147

30000

13

12幢103

85.44

4272

15000

14

12幢107-109

99.42

5568

20000

(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三)产权证书号:

(1)2幢101、102:宁房权 N 字第201468064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73号;

(2)2幢103、104: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74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52号;

(3)4幢101-103: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97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70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63号;

(4)7幢101-106: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59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60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61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85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84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83号;

(5)8幢101:宁房权证 N 字第201468082号;

(6)8幢102-105: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95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81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80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72号;

(7)9幢101:宁房权证 N 字第201468058号;

(8)9幢103:宁房权证 N 字第201468056号;

(9)9幢104:宁房权证 N 字第201468087号;

(10)10幢104、105: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69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66号;

(11)11幢103:宁房权证 N 字第201468068号;

(12)11幢105-106: 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55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93号;

(13)12幢103:宁房权证 N 字第201468090号;

(14)12幢107-109: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65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71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468077号;

(四)装修情况:简单装修;

(五)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1)2幢101、102: 2020年10月12日;

(2)4幢101-103:2020年11月2日;

(3)8幢101:2020年9月22日;

(4)8幢102-105:2020年9月8日;

(5)其余店面:2020年7月27日 ;

(六)租赁期限(含免租期):叁年;

(七)免租期:一个月;

(八)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九)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5%;

(十)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

(1)7幢101-106:超市

(2)8幢102-105:建材

(3)其余店面:商业

(十一)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餐饮行业;

(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

(十三)原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2幢101、102店面及11幢103、12幢103店面无原承租。其余标的有原承租。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行权方式详见《第六章资格审核、竞价规则与相关约定》);

(十四)合同的签订: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署《租赁合同》;

(十五)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在签署《租赁合同》并扣除交易佣金后原渠道返还;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且能诚信经营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确定为租赁标的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须向竞价组织方支付交易佣金,交易佣金按照租赁标的成交总价(叁年租金总额,不考虑免租期、装修期对租金总额的影响)分档累进计算【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1.58%;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费率1.08%;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费率0.63%;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费率0.36%;5000万元以上的费率0.18%】。

五、公告时间: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2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12日下午17时。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

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资格证明文件构成:

(1)有效的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除递交前述规定的资格材料外,意向承租方均还需递交下列材料:

①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②经意向承租方有效签章的《竞价承诺函》(原件);

③经意向承租方盖章确认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租赁合同》(原件);

④经意向承租方有效签章的《意向承租方联系方式确认书》(原件);

⑤经意向承租人有效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章);

⑦承诺函(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章,原件)[注:如付款人(转出方)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无需提供];

(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意向承租方如对公开竞价文件有疑问,应在2020年11月10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组织方向出租方提出,由出租方通过组织方在2020年11月1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该书面答复作为公开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条件:

(一)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金禾商务中心12层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