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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J173KR、闽J212KR、闽J237KR、闽J273KR、闽J573KA、闽JFG505所有权

编号:MNDCQ2020062(2)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1-21 14:48:12

受委托,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闽J173KR、闽J212KR、闽J237KR、闽J273KR、闽J573KA、闽JFG505所有权转让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MNDCQ2020062(2)

2、竞价标的:闽J173KR、闽J212KR、闽J237KR、闽J273KR、闽J573KA、闽JFG505所有权转让,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型号

挂牌价(元)

1

闽J173KR

翼虎牌CAF6450A43

421200

2

闽J212KR

翼虎牌CAF6450A43

3

闽J237KR

翼虎牌CAF6450A43

4

闽J273KR

哈弗牌CC6490WM21

5

闽J573KA

哈弗牌CC6490WM21

6

闽JFG505

海马牌HMC6480B5M1

 

3、标的简介:

标的1闽J173KR,登记于2016年05月,已行驶里程约10.1万公里,发动机号为GA10172。车辆识别代号LVSHJCAC5GE662442,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5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5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5月。

标的2闽J212KR,登记于2016年05月,已行驶里程约8.3万公里,发动机号为GA07797。车辆识别代号LVSHJCAC3GE625227,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5月,车辆交强险至2020年5月,商业保险至2020年5月。

标的3闽J237KR,登记于2016年5月,已行驶里程约12万公里,发动机号为GA09223。车辆识别代号LVSHJCAC6GE647996,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5月,车辆交强险至2020年5月,商业保险至2020年5月。

标的4闽J273KR,登记于2015年9月,已行驶里程约13.8万公里,发动机号为1508032292。车辆识别代号LGWFF6A62FH002574,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9月,车辆交强险至2020年9月,商业保险至2020年9月。

标的5闽J573KA,登记于2015年9月,已行驶里程约12.8万公里,发动机号为1508032305。车辆识别代号LGWFF6A64FH002575,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9月,车辆交强险至2020年9月,商业保险至2020年9月。

标的6闽JFG505,登记于2017年5月,已行驶里程约7.4万公里,发动机号为6B008876-A。车辆识别代号LH16CKJ02GH015803,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5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5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5月。

各车辆的评估基准日均为2020年10月30日。受让方需一次性受让6辆车。

各标的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与行驶证或登记证不一致的以行驶证或登记证为准。行驶里程以具体看样为准。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若竞买人竞买某一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扣除交易佣金后余款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差额部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前转入本公司账户)。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应注明“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5、特别提示:

(1)本项目标的车况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权益互联网站的竞价大厅(网址:https://qyhl.com.cn/)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3)车辆补办年检及相关保险由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买受人自理。

6、对受让方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公司缴纳成交价款差额部分款项,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3)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件和《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并在《二手车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车辆办理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应在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与转让方进行车辆移交,办理书面交付手续,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割完毕函》连同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一并交于本公司。

(5)其他要求详见《二手车买卖合同》。

7、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8、公告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4日。

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权益互联网站(https://qyhl.com.cn/ )账号,并于2021年2月4日17时前至本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禾商务中心12层)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权益互联竞价大厅参与本场竞价。

10、看样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4日(工作日)。

11、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21年2月5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加价幅度(元)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100或100整数倍

2021年2月5日9:30分

90秒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1年1月21日开始。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竞买人可以对项目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13、交易佣金:确定为转让标的受让方的竞买人,须向竞价组织方支付佣金(按竞价成交总价计算)按照成交价分档累进计算【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3.16%;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费率2.16%;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费率1.26%;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费率0.72%;5000万元以上的费率0.36%】。

14、其他说明:资产须在交易之日起10日内移交完毕。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