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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

编号:MNDCQ2021032(2)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8-23 17:26:43

受有关单位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20%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5684.83万元。

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成立于2010年4月27日。现注册资本人民币39600万元;经营范围:在蕉城区内办理各项贷款、银行业机构委托贷款业务(不含需经银监部门审批的前置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企业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2月28日

资产总额

418,998,632.78

375,558,607.73

340,083,731.32

负债总额

117,670,963.25

70,781,247.05

68,516,847.79

所有者权益

301,327,669.53

304,777,360.68

271,566,883.53

项   目

2019年1月-12月

2020年1月-12月

2021年月1月-2月

营业收入

1,554,867.78

  5,538,163.95(详见备注)

316,980.90

净利润

-1,323,202.28

3,449,691.15

-33,210,477.15

 

 

 

 

 

 

 

 

 

 

 

备注: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华兴专字(2021)第21005700020号),标的企业2020年度1-12月营业收入为5,538,163.95元;根据《审计报告》(闽中恒会审字(2021)第A-060号),标的企业2020年度1-12月营业收入为2,480,082.95元。

3、标的企业产权概况

(1)标的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7,920.00

20.00%

2

新疆新颜投资有限公司

3,960.00

10.00%

3

福建中银联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168.00

8.00%

4

宁德市红蚂蚁投资有限公司

2,653.20

6.70%

5

晋江富永雨具有限公司

1,980.00

5.00%

6

福建石福实业有限公司

1,584.00

4.00%

7

福鼎市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60.00

1.67%

8

福州海拓物流有限公司

660.00

1.66%

9

宁德市蕉城万象林业有限公司

660.00

1.67%

10

福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

594.00

1.50%

11

福鼎市祥云贸易有限公司

528.00

1.33%

12

宁德市日晨贸易有限公司

528.00

1.33%

13

福鼎标新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396.00

1.00%

14

宁德市鸿月投资有限公司

303.60

0.77%

15

福建品品香茶业有限公司

264.00

0.67%

16

福州市晏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64.00

0.67%

17

福州信驰通讯有限公司

264.00

0.67%

18

福州博锦同源贸易有限公司

166.32

0.42%

19

吴传清

3,762.00

9.50%

20

王亦雄

2,262.48

5.71%

21

李祖建

1,848.00

4.67%

22

周绍迁

1,320.00

3.33%

23

兰  馨

792.00

2.00%

24

郑  农

726.00

1.83%

25

陈碧玉

462.00

1.17%

26

肖  斌

343.20

0.87%

27

高利源

66.00

0.17%

28

陈仁崇

264.00

0.67%

29

林  健

264.00

0.67%

30

唐幼舜

211.20

0.53%

31

余东旭

132.00

0.33%

32

俞文震

132.00

0.33%

33

甘志强

105.60

0.26%

34

林寿堂

66.00

0.17%

35

吴建平

66.00

0.17%

36

丁棋

224.40

0.56%

 

合    计

39,600.00

100.00%

 

(2)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目标股权不存在瑕疵。转让方所持有的拟转让目标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的情形。

4、经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27,680.85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标的企业主发起人股东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20%股权。

(二)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目前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股权比例为67.05%。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法人股权比例应不低于70%。

2、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华兴专字(2021)第21005700020号),应付股利明细中明确:应付股利--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2,376,000元。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继续享有该债权权利。

3、转让标的详细情况及审批手续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以上转让标的介绍系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

四、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并于2020年9月28日取得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评估结果已取得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六、交易条件

1、竞买人承诺已知晓其受让的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为主发起人股权,充分了解《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别是《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的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的条件,并已向相关部门了解受让审批手续等,承诺竞买成交后自行向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报批。除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股权变更未通过审批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竞买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

2、确定为最高报价的竞买人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账户。

3、确定为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270日(自然日)内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股权变更登记。除转让方原因270日(自然日)内未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股权变更登记,竞买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立即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

4、确定为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应在支付完毕所有交易价款,且完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报批手续之后,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股权变更手续。

5、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自2021年3月1日至权益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产生的经营性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股权的比例所对应份额来承接并承担。

7、标的企业其他部分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8、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七、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42万元。

八、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九、公告期限: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2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2年5月30日,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十、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17:00。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92676、0591-87315305

联系人:陈先生、吴女士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