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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370.4143万股转让

编号:MNDCQ2022011(1)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2-15 17:33:47

受有关单位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370.4143万股。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9371481.79元。

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成立于2006年12月13日。现注册资本人民币19580.8984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和贷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标的企业财务指标: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423770.32万元;负债总额368783.21万元;所有者权益54987.11万元;营业收入21961.18万元;净利润8908.94万元。

3、标的企业产权概况

(1)标的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法人股

9418.3577万元

48.10%

2

非职工自然人股

7139.2014万元

36.46%

3

职工股

2652.9250万元

13.55%

4

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会委员会(回购股)

370.4143万元

1.89%

 (2)转让方所持有的拟转让目标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的情形。

4、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企业及标的有关的一切进行尽职调查并充分了解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和投资风险等)及审批和过户手续,竞买人应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手续和政策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竞买人应确保其资质符合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及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确定为最高报价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复核,若其资质审核未通过,将取消其成交资质,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以上转让标的介绍系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

四、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项目的转让方已按规定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并获得社员代表大会的批准。

五、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

2、竞买人资质需符合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详见附件)及《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交易条件

1、确定为最高报价的竞买人须在竞价成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并在竞价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

2、确定为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将交易款项和交易佣金全部支付至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且转让方收到组织方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方可办理转让标的的股权变更手续。

3、为维护出让、受让双方的合法权益,一切交易款项收付均支付至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开户帐号:0000024507886012)。待出让、受让双方正式办理过户手续完毕,且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经出让、受让双方确认的资产交割完毕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划转至出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9060703000126210500001;开户行: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 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  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七、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3万元。

八、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九、公告期限: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

十、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15日17:00。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