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屏南县晟祥农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棠口镇2023年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08147.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08147.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0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其他专业施工 |
1.00 |
1908147.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具备合格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17: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06】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304387840@qq.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小阙(13385038881)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1 |
手机: 电话: |
报名时间: |
8.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02月02日15:00前送至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06】,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02月02日15:00前送至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06】,由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屏南县晟祥农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屏南县棠口乡棠口村新厝下72号
邮 编:352300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方法:0593-3436019
13、代理机构: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06
邮 编:352100
联系人:小阙
联系电话:13385038881
附1:购买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账户 |
保证金: 合同包1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供应商应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保证于投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到达磋商文件中所指定的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报价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户 名: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账 号:35050168630700001557 注: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