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书
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基坑监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基坑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NDHS-CG2024-00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基坑监测项目 |
1(项) |
262554 |
否 |
262554元 |
2500元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监测)甲级及以上资质。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若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时间:2024年3月 27 日至2024年4月 1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2:00时,14:3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方式:采用线上邮件发送形式或现场纸质领取。
7.3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及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将报名汇款凭证、《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发送至QQ邮箱370695371,并同时致电0593-2026711告知;或直接将原件自行前往送达至代理公司,方为有效报名,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中登记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材料提供不全的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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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编 号 |
NDHS-CG2024-003 |
登 记 时 间 |
2024年 月 日 |
项 目 名 称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基坑监测项目 |
合 同 包 号 |
合同包1 |
供 应 商 名 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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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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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 商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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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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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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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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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
备注: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本登记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及全部资料,否则所造成的成果本司不负任何责任。 |
7.4.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8. 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注:磋商保证金应于2024年 4 月 7 日 9:30 前汇达至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是否汇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系统到账的为准。)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 4 月 7 日 9:30 前(北京时间)在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投标代表提早前往。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 4 月 7 日 9:30 前(北京时间)在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ndcqjy.com/cn/index)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陈普路8号东侨管委会1606
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方法:0593-2982759
代理机构: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法:0593-2026711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和报名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银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2106 |
特别提示 |
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和报名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NDHS-CG2024-003 )的磋商保证金(或报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