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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海洋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短视频电商直播代运营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编号:NDYXCQ[BX]2024007(1) 作者: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4-23 15:11:08

项目概况:短视频电商直播代运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业务部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5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YXCQ[BX]2024007(1)

项目名称:短视频电商直播代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最高限价:5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短视频电商直播代运营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次采购的服务为短视频电商直播代运营,主要负责采购人短视频账号的拍摄、直播、推送及日常运营等。供应商成交后需提供完整的一套运营方案,服务期满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抖音运营的结案报告及第三方监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基本服务期原则上为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应答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a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注:①采购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格式见比选文件)。 ②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a7参加比选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a8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比选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比选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或者供应商未提供的,以比选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9比选保证金

 

  1. 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关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包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应答)处理。

业绩

供应商提供至应答截止前(以服务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短视频代运营的业绩证明材料2份。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比选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包括特定情形),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并按要求对文件进行签署、盖章等,否则按报价(应答)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业务部

方式:可至指定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业务部)现场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或采用邮件方式办理报名事宜(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的供应商报名事宜,务必电话联系)。各潜在供应商到我司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递交应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比选文件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单位名称(姓名)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应答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应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址:www.ndcqjy.com。

邮箱:1740499643@qq.com  

其余详见比选文件及附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福建省宁德海洋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滨溪路66号1幢4-5层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法:0593-2789168

(2)代理机构: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方法:0593-2292676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20240423031838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