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
宁德市交通综合考场管理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宁德考训基地新增车辆考试设备及考场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JGY-[GK]-ND-202409040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若有) |
投标产品若为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若有) |
投标产品若为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须提供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明 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认证机构名录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为准。以 上品目清单及认证机构名录若有新的版本,则以新的版本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09月20日起至2024年0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4年09月20日起至2024年0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2)非现场报名的须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gyndzbtb666@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ndcqjy.com/。
11、采购人:宁德市交通综合考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古田县大甲镇工业园区66号
邮编:352267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17705038165
12、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邮编:352100
联系人:邱靖雯、孙聪聪、吴明华
联系电话: 0593-295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