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项目(2024年第二次)进行比选,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项目(2024年第二次),本次采购的服务对象包括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福建闽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服务内容为比选人提供各类经营性资产评估(含出租、处置、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等)咨询服务。合同期限一年。
二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4年 11 月21 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供应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等材料,若与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采购人损失的赔偿能力(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条件1 |
供应商至少须满足以下两项资格要求: ①具有合格有效的房地产评估相关主管部门的机构备案证明; ②具有合格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函; ③具有合格有效的的资产评估资格相关主管部门的机构备案证明。 |
其他资格条件2 |
供应商须在2020年宁德市国资委中介机构信息库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内(34家)(提供网站名单截图)或近五年与采购人本部有合作经验(提供合作的委托合同或中选通知书、资质证明、成果等材料)或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服务的中介机构。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二)、 供应商报名期限: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1 月 15 日至2024年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报名将导致应答文件被拒收。
(三)、获取地点及方式: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7楼)。各潜在供应商到我司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递交应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比选文件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单位名称(姓名)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应答文件。
(四)、比选文件售价:100元。
(五)、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4年11月21 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
(六)、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及比选地点: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正大路八-九层
联系人:杨青
联系方法: 0593-6100656
2、代理机构: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7楼
联系人:刘妙梅
联系方法:0593-276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