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泰怡园、泰和园、东晟广场地下车位及东晟广场商铺可变现净值评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2-0524054
项目名称:泰怡园、泰和园、东晟广场地下车位及东晟广场商铺可变现净值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6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6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总价金额 |
主要服务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泰怡园、泰和园、东晟广场地下车位及东晟广场商铺可变现净值评估 |
1项 |
60000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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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0日前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土地估价资格: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房地产资质:供应商应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备案证书且备案等级二级(含二级)及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622908133040385968,开户名:郑岐峰),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th_zb@163.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金马北路二号,东晟广场11楼
联系方式:黄霏莹 0593-2768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联系方式:姚佳乐、龚丽清 0593-2053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佳乐、龚丽清
电 话: 0593-205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