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乙酸钠、次氯酸钠、生石灰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JZX-2024-采字042
项目名称: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乙酸钠、次氯酸钠、生石灰药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详见采购服务一览表
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服务一览表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估 数量 |
规格参数 |
标的金额 |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聚丙烯酰胺 (阳离子) |
66吨 |
1、离子度≥40%; 2、相对分子量:1300万; 3、固含量≥88%; |
14700元/吨 |
1114200 |
11142 |
1-2 |
聚丙烯酰胺 (阴离子) |
18吨 |
1、相对分子量:1200万; 2、固含量≥88%; |
8000元/吨 |
|||
2 |
2-1 |
液体乙酸钠 |
382.5吨 |
1、无刺激性气味、无色透明液体; 2、乙酸钠质量百分比≥20%; 3、PH值5.0-9.0; 4、水不溶物≤0.04%; 5、CODcr≥16万mg/L; 6、氯化物≤0.05%; |
1200元/吨 |
459000 |
4590 |
3 |
3-1 |
液体聚合氯化铝 |
675吨 |
1、氧化铝AL2O3含量≥10%; 2、pH值3.5-5.0; 3、黄褐色液体; 4、水不溶物≤0.4%; |
750元/吨 |
699375 |
6993 |
3-2 |
◆次氯酸钠 |
112.5吨 |
1、有效氯含量≥10%; 2、外观: 浅黄色液体; |
650元/吨 |
|||
3-3 |
生石灰 |
150吨 |
1、Ca0 含量≥90%; 2、粉末状,颗粒度大于200目; 3、易溶解; |
800元/吨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3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3
(4)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5)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2、3,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于采购包1、2、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采购包1、2、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投标人所投所有货物的生产商(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采购包3(品目号3-2) |
次氯酸钠的投标人如为生产商(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次氯酸钠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
采购包1、2、3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地点: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方式:
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
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137010100100326662;开户名: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附件2《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ndcjzx3@163.com)。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地点: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售价:¥1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2)有信平台,网址http://ndcqjy.com;
(3)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cg.ndcqjy.com
采购人:宁德市西陂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仓西村西岐121号
联系人:王浩东
联系方法:13459392971
代理机构: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人:卓玉春、林绿莎
联系方式:0593-2767999
邮箱:ndcjzx3@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