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2、项目名称:广告宣传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6月12日
4、采购单位名称:屏南圣阳鸳鸯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屏南县国宝路223号
联系电话:包女士/0593-3309388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方式:13073957531、13073957631
E-mail:ndfzzb@163.com
6.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二、技术服务要求,合同包2、品目号2-1 福州市区公交车外车身广告冠名宣传(白水洋、鸳鸯溪景区)项目第★2点修改为“★2要求线路主要行驶以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等核心区域主干道(每条路线至少经过一个核心区域),覆盖二环路,五一五四路,八一七、杨桥路、白马路、六一路、福马路、浦上大道、金山大道等,强化福州各大商圈或地标旅游景区的曝光频率,例如东街口、五四路CBD、万象宝龙广场、两个万达广场、世欧广场、中亭街等核心商圈,三坊七巷、鼓山等旅游景点(每条路线至少经过一个商圈或一个地标)”。
6.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二、技术服务要求,合同包2、品目号2-1 福州市区公交车外车身广告冠名宣传(白水洋、鸳鸯溪景区)项目第★4广告投放类型和涉及站点:修改为“★4广告投放类型和涉及站点:
序号 |
类型 |
涉及站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站点) |
1 |
学校、商圈、地铁站、超市 |
东街口、三坊七巷(侨雄) |
2 |
商圈周边 |
古三座、树兜 |
3 |
商圈周边、公园周边 |
省画剧院、省电影公司 |
4 |
省政府周边、公园周边 |
屏山、省卫健委、鼓楼 |
5 |
市政府周边 |
乌山路口、乌山桥西 |
6 |
CBD |
省血液中心、尤溪洲桥头、仓山万达广场 |
7 |
商圈周边 |
万象城、市教院附中 |
8 |
高校周边及商圈 |
公交大学城总站 |
9 |
地铁口周边 |
胪雷小学、火车南站 |
10 |
地铁口周边、商圈周边 |
火车站北广场 |
11 |
CBD周边 |
南公园、象园头 |
12 |
CBD |
世欧广场、讲堂前、象园街道 |
13 |
地铁口周边、商圈周边 |
后坂 |
14 |
旅游景点 |
鼓山公交总站 |
15 |
商圈周边、公园周边 |
万象城 |
16 |
商圈周边、公园周边、CBD周边 |
公交仁德站 |
17 |
商圈周边、CBD周边 |
金融街万达广场、鳌峰大桥 |
备注:
a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上述表格规定的相关“类型”、“涉及站点”的公交线路信息,二者相结合缺一不可,供应商须提供20条线路, 以上17条为必须满足,剩余3条由供应商自行组合提供,供应商投放的50部公交必须包含上述规定的17条公交投放类型和涉及站点,不能缺漏,剩余3条由供应商自行组合提供,需列明各公交线路信息。项目服务期间,所投入的公交车及所涉及线路必须未经其他冠名广告,供应商需提供专项承诺,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b成交后,成交供应商线路不允许变更,如公交运营调整,需提供公交公司相关线路调整的证明。”
6.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二、技术服务要求17.5具体评审标准和办法、合同包2、技术部分评分B3、车身两侧宣传面积修改为“根据供应商投入的每辆冠名车辆的两侧车身宣传贴画面积不少于21平方米,在满足此基础面积的要求根据所有冠名车辆(50辆)的两侧车身宣传面积累计大小情况进行评分:所有车辆两侧车身宣传面积最大的得3分,排名第二的得2分,其他情况得1分,不满足基础要求的不得分,满分3分。需提供所有车辆图片(需体现车辆车牌信息并注明车辆贴画位置)、所有辆车宣传贴画面积的统计列表(每辆车两侧贴画面积、车牌号码),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若发现,中标后所提供冠名车辆与此项响应不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二、技术服务要求17.5具体评审标准和办法、合同包2、技术部分评分B4、车尾宣传面积修改为“根据供应商投入的每辆冠名车辆的尾部贴画累计面积大小情况进行评分:50辆车尾宣传面积最大的得3分,50辆车尾宣传面积第二的1.5分,其他情况的得1分,需提供所有车辆图片(需体现车辆车牌信息并注明车辆贴画位置)、50辆车宣传贴画面积的统计列表(每辆车车尾平整不切割的贴画面积、车牌号码),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若发现,中标后所提供冠名车辆与此项响应不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5、原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顺延至2020年7月1日09:30(北京时间)止。
注: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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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关于屏南圣阳鸳鸯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广告宣传项目更正公告,特此确认。
注:请将此更正公告打印、盖章,回传至我司。(回执需完整回传公告内容,不能只回传回执联,若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公章)
二零二零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