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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霞浦县溪南引水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对外招选公告

编号:/ 作者:宁德市溪南半岛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4-23 16:38:28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霞浦县溪南引水工程。

2、项目地点:霞浦县。

3、项目规模:霞浦县溪南引水工程开发任务为供水,自杯溪流域田螺岗水库取水,出口位于溪南镇镇江村附近,跨越盐田、沙江、溪南三个乡镇,工程沿线向霞浦县第三水厂、盐田乡第二水厂、溪南半岛水厂、东冲半岛水厂输水,向霞浦县城中心城区、溪南半岛、东冲半岛及盐田乡部分地区供水,设计引用最大流量5.156m³/s,输水线路主干线长27.8km,第三水厂供水支线长13.7km。工程取水点涉及盐田畲族乡里马村,输水线路段涉及盐田畲族乡里马村、上村村等,受水区为松山、松城等街道,以及溪南、沙江、盐田、长春、下浒、北壁等乡镇。

溪南引水工程采用有压输水方式,由进水池(闸)、引水隧洞、引水管道、跨崇溪管道、跨高铁倒虹吸、沙塘里提水泵站、溪南半岛水厂出口消能锥阀室等建筑物组成,近期设计引水流量1.863m³/s,远期设计引水流量5.156m³/s。本引水工程总体由北向南方向引水,因此向溪南半岛引水的线路称为主干线路,向霞浦县县城第三水厂及东冲半岛供水的引水线路称为支线线路。

溪南引水工程作为田螺岗水库工程的配套工程,工程开发任务为供水。由于溪南半岛和东冲半岛降水量小、河流短促、水资源严重不足,本工程实施将对霞浦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发展、溪南半岛的海西宁德工业区、东冲半岛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起水资源支撑作用,在环三都澳区域及霞浦县水资源优化配置中具有重要地位,将极大程度优化环三都澳区域的水资源调节配置。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8亿元。

4、本次招选项目内容: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5、工作时限要求:

中选人在收到采购人的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宁德市溪南半岛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咨询合同》,中选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工作,收到采购人开始编制报告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告并通过评审。

6、服务及质量要求

6.1 中选人出具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应符合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和深度,以及满足采购人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需求,同时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有关审批手续办理。

6.2 中选人应对出具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负责。

6.3 中选人对委托人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核对或答复,不得出现推诿、态度恶劣、办事拖拉等情况。

二、参加招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

2、具有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证明及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拟派本项目小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均为公司在职人员(提供6个月社保缴纳查询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编制单位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5、编制服务机构在招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的,应提供的查询结果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三、响应文件及报价要求

1、响应文件组成及要求

1.1 封面(附件一)。

1.2 编制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二)。(应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证明及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复印件、业绩相关内容)

1.3 承诺函(附件三)。

1.4 报价函(附件四)。

1.5 拟派项目组成员表(附件五,表格自拟),同时提供以下复印件:拟派出的本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拟派人员近6个月社保查询复印件。

1.6 其他资料(如有,附件六)。

1.7响应文件份数4份,正本1份,副本3份,使用A4纸打印,封装完整(注意密封装订)。以上各组成文件中,附件及相关文件复印件均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印章,否则无效

2、报价要求

2.1 本次编制项目最高限价为105000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2.2 参选单位应根据招选文件要求自行报价,报价取整到元。参选单位的报价应包含税金及完成委托人所委托的编制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审会场地费、专家费等,即包干价)。

四、参选保证金

本次招选不要求参选单位交纳参选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为宁德市蕉城区南湖滨路6-1号华侨大厦8楼807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6:00。

2、本次招选响应文件支持法人当面递交、委托人递交、邮寄(收件人不对收件完整性及送达时间负责,不支持到付,地址见本文件第八条联系方式)。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六、评审标准和方法

1、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按照参选单位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以符合招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

2、若参选单位不符合本招选文件相关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若报价相同,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4、若开标时,提交响应文件的参选单位少于三个,或通过资格审核的参选单位少于三个,本次招选无效,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选活动。

5、待采购人履行完毕成交结果确认决策程序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

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与宁德市溪南半岛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咨询合同》。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德市溪南半岛开发有限公司

2、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606966775 

3、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南湖滨路6-1号华侨大厦8楼807室

附件:

  20250423043828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