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ND-2020-05-1
项目名称:东冲半岛风景名胜区大京景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合同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货币单位:万元) |
保证金(货币单位:万元) |
1 |
东冲半岛风景名胜区大京景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
1项 |
本次规划的大京景区指大京沙滩及其周边的主要景源,以沙滩浴场和沙滩水上休闲活动为特色,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560 |
11.2 |
合同履行期限:深化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旅游策划。在满足相关规范、条例等的要求下,由成交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的完善和深化,具体时间安排: ①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优化的概念方案,提交业主单位讨论; ②收到优化的概念方案会议纪要后45天内完成详细规划的初步方案; ③收到初步方案会议纪要后1个月内完成评审成果; ④收到评审成果会议纪要后1个月内完成报批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须提供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件,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理改革期,有关单位不再受理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报,如供应商因上述政策原因未延续的资质证书还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视同符合条件。 ②供应商具备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须提供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关于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旅资评发〔2017〕33号)文件,鉴于目前《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和《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正在编制修订,为保证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在新的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出台之前,现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如供应商因上述政策原因未延续的资质证书还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视同符合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5日 至 2020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1407700409008088205;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nd@163.com)。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资格标准: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凡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的供应商(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
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供应商针对该项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报价处理。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3)特定条件:①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须提供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件,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理改革期,有关单位不再受理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报,如供应商因上述政策原因未延续的资质证书还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视同符合条件。 ②供应商具备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须提供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关于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旅资评发〔2017〕33号)文件,鉴于目前《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和《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正在编制修订,为保证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在新的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出台之前,现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如供应商因上述政策原因未延续的资质证书还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视同符合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2、磋商文件购买费专户和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3、磋商保证金专户 (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户名: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 087739120100304037933;
4、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其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东兴社区长溪路8号九龙商业街A号楼A601室
联系方式:苏先生/0593-8952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联系方式:林经办、丁双双/0593-2937168、0593-2595166 ;0591-87616211转806/电子信箱:zhixinnd@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经办、丁双双
电 话:0593-2937168、0593-2595166 ;0591-87616211转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