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广场一期桩基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对FJZZND-2025-101、金禾广场一期桩基检测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金禾广场一期桩基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home)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ZND-2025-101
项目名称:金禾广场一期桩基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0380元
采购包1(金禾广场一期桩基检测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7038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57038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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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 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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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金禾广场一期桩基检测项目 |
1(项) |
否 |
1、桩基检测费用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技术服务的方法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等规范规程及桩基设计图纸中的有关条款。以上所列规范中如国家或相关部门发布更新版本,应与最新版本为准。3、服务要求3.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图纸制定检测方案,并报采购人、监理单位审批后进行检测。实施检测前,供应商还需将检测项目及检测数量提交采购人确认。3.2、供应商必须根据检测方案,按合同工期组织完成检测工作。3.3、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检测报告。3.4、供应商须保证检测设备一次性进场,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额外增加检测设备。3.5、供应商应做到工完场清,由检测工作所产生的垃圾,供应商应负责外运;在检测过程中,降低噪音、减少粉尘,做好环保及文明施工。如发生扰民事件,其责任与所需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3.6、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开展检测工作,服从采购人项目部、监理方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7、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检测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采购人需要配合的工作。3.8、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3.9、上述检测工程量清单为目前暂估可能涉及的检测数量,成交后可能增减检测项目的数量,最终费用以实际完成的检测项目工程量结算。3.10、若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无法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3.11、供应商应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如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12、供应商应全面接受采购人按合同对其工作进行的检查,包括进度、深度、质量、人员到位、投入力量、人员的稳定等。3.13、供应商应建立例会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来加强服务质量的过程控制,保证工作质量。3.14、检测文件提交采购人之前,供应商应当进行内部审核,保证各类数据准确无误,满足合同约定和工程设计需求。3.15、对所有中间和最终成果资料,供应商除提供相应的文字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便于查询。3.16、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份数,免费提供检测的过程文件及最终成果(包括电子文件),以满足项目和设计需要。4、进度延误4.1、除采购内容规定外,供应商的实际进度与计划相比滞后,且影响工作开展或进行,则采购人有权认为本工程工作进度过慢,并通知供应商应采取必要措施,以加快进度,确保其能在预定的检测服务周期内完成任务或满足设计需求。供应商无权要求为采取这些措施而索取任何附加费用。4.2、如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未能采取加快工作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进度进一步滞后,或虽采取了一定措施但绩效不明显,采购人可发出书面警告。4.3、如供应商在接到书面警告14日内仍无法按计划完成,采购人可将本检测合同中的一部分工作指定给其它单位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供应商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供应商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
157038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微信、短信、电话等)后24小时内安排检测机械设备及相关检测人员进场检测,检测进度应满足现场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进度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内容分阶段提供相应的检测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企业资质: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14至2025-11-2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home)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采购文件(登陆《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home)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24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1梯18层
六、开启
时间:2025-11-24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1梯18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平台(https://www.ndcqjy.com)、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金禾商务中心)15层
联系方式:周先生 0593-2866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3栋2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郑先生 0593-2803999、13559002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593-2803999、13559002010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