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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溪南半岛水产品集散中心项目建设技术服务采购招选公告

编号:/ 作者:宁德市溪南半岛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12-15 16:27:07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德市溪南半岛水产品集散中心项目

2、项目地点:霞浦县溪南镇长腰岛南侧

3、项目规模:总投资约41168.68万元,工期12个月。工程回填设计平均标高为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围埝和陆域形成两大部分,新建围埝长度约为1669米,陆域形成面积约为575亩,回填开山土量约为156.68万立方米。

4、技术服务内容:提供宁德市溪南半岛水产品集散中心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5、工作时限要求:

中选人在收到采购人的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与宁德市产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宁德市溪南半岛水产品集散中心项目建设技术服务采购合同》。技术服务时限暂定202 年  月至202  年  月,实际服务期根据工程建设施工期进行调整(服务期暂按12个月,若项目施工期限提前则按实际发生月份支付服务费,若超过约定工期(12个月),双方协商解决,另行补充协议。)。

6、服务及质量要求

6.1 参选单位需提供不少于三人的技术服务团队开展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应具备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的素质;从事过工程建设管理,现场管理经验丰富;个人身体健康。

6.2 中选单位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核对或答复,不得出现推诿、态度恶劣、办事拖拉等情况。

6.3 中选单位派驻人员应服从业主单位及业主方项目负责人的安排管理。

二、企业资格要求

本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要求参选单位须具备工程管理或工程监理资格。

三、响应文件及报价要求

1、响应文件组成及要求

1.1 封面(附件一)。

1.2 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二)。(应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3 承诺函(附件三)。

1.4 如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附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应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5 报价函(附件五)。

1.6 其他资料(附件六)。

1.7 响应文件份数4份,正本1份,副本3份,使用A4纸打印。以上各组成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否则无效

2、报价要求

2.1 本项目以固定价形式进行报价:28.248万元(技术服务费用为2.354万元/月×服务周期12月),报价应按规定的服务费金额进行报价,否则无效

2.2 上述报价应包含税金及完成委托人所委托的技术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应由乙方所承担的所有费用。

2.3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四、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选不要求服务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为霞浦县体育北路8号中央公园7幢6楼634室宁德市溪南半岛开发有限公司,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下午16:00,公开唱价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至现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六、评审标准和方法

1、资格审查,若响应公司不符合本招选文件相关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对通过资格审查参选单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3、待采购人履行完毕成交结果确认决策程序后,向成交公司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评审小组组成

宁德市产发投资有限公司评审小组成员

八、授予合同

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与宁德市产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宁德市溪南半岛水产品集散中心项目建设技术服务采购合同》。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德市产发投资有限公司

2、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593-8865121 

3、地  址:霞浦县体育北路8号中央公园7幢6楼634室

附件:

  20251215042707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