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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临·月牙湾酒店2026年-2027年食材配送服务

编号:HCCG[2026]宁字第002号 作者: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3-12 17:51:42

福建亚高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君临·月牙湾酒店2026年-2027年食材配送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公开招标 。

1、招标编号:HCCG[2026]宁字第002号

2、项目名称:君临·月牙湾酒店2026年-2027年食材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本项目。

监狱企业,适用本项目。

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本项目。

信用记录,适用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信用情况书面声明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标的名称要求填写为“君临·月牙湾酒店2026年-2027年食材配送服务”,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投标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投标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满意的,在货物和服务考核达标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采购文件期限、获取地点: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9日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https://ygcg.ndcqjy.com/#/home)的“投标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https://ygcg.ndcqjy.com/#/home)登录,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0元/包,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①潜在投标人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https://ygcg.ndcqjy.com/#/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投标人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③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7.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或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https://www.ndcqjy.com/cn/index)或宁德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home)上获取项目信息,通过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8、投标截止时间

8.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9时 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未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以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判定。

8.3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需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若不一致,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可采用邮寄或线下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中融中央悦府8栋1单元2902室(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采购时间及地点

9.1采购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9.2采购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中融中央悦府8栋1单元2902室(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开标。

注: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30分钟内为各供应商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供应商须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使用报名的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待招标代理机构下发解密指令后,输入响应文件编制时由供应商自行设置的密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操作,平台支持异地远程解密,也可以到开标场所现场输入密码,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待招标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招标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后,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的签名方式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或点击直接确认。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0.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建亚高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东门大道66-6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3-5986388;18650525255         

 

12、代理机构: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中融中央悦府8栋1单元2902室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3-27655686

电子邮箱:fjhcxm@163.com

1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费、中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1301011300931561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中标服务费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 的报名费/中标服务费”。

 

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89900554110000

开户行:招商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 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类别

数量

菜品供应价格最高折扣

投标保证金

主要服务及要求

备注(最低下浮率)

1

1-1

大米、面粉、杂粮类、干货、调料类、副食品类

1项

90%

10000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0%

1

1-2

肉类

1项

90%

10%

1

1-3

蔬果类

1项

90%

10%

1

1-4

海鲜类

1项

90%

10%

本项目按折扣进行报价,最高折扣90%,投标人投标折扣不得超过最高折扣,否则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