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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2026年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系统信息备案及影像采集服务项目

编号:MJH[2026]NDCG017号 作者: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4-23 18:05:18

采购邀请书 

    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乡投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蕉城区2026年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系统信息备案及影像采集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蕉城区2026年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系统信息备案及影像采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MJH[2026]NDCG017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15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15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

所属行业

1

1-1

蕉城区2026年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系统信息备案及影像采集服务项目

1项

150000元

150000‬‬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8)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6 04  24 日至2026 04  30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9:00~12:00时,15:00~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6.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我司办理的;

(2)异地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者须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1423756480@qq.com邮箱,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磋商时间:2026 05  6  日10: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请投标代表提早前往。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  05 月 6 日10:3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开标大厅)。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乡投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6号

邮编:3521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法:0593-2830079  

 

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联系方法:0593-2835269

联系人:小翁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