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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修缮项目(一期)节点概念方案设计

编号:ZYX宁招[2026]-016号 作者: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6-17 16:31:42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乡投集团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蕉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修缮项目(一期)节点概念方案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蕉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修缮项目(一期)节点概念方案设计
  2. 项目编号:ZYX宁招[2026]-016号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626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626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626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简要需求或要求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蕉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修缮项目(一期)节点概念方案设计

1.00

962600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用记录:适用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关于资格承诺制说明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4)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办理报名手续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 06月18日至2026年 06月2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末),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1梯1612室】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须按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908427585@qq.com),并致电我司获取。报名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3纸质磋商文件等资料售价100元人民币,磋商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办理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                E-mail:                所投采购包号:

手机:                   电话:                   

报名时间: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1梯1612室-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年06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1梯1612室-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home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ndcqjy.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媒介,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乡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2幢301D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3-2830008

 

12.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1梯1612室

邮  编:352100

电  话:15280262260

联系人:范秋菊

 

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131010100100288337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