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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耕地质量预评估

编号:ZYX宁招[2026]-022号 作者: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7-29 16:22:30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乡投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蕉城区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耕地质量预评估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蕉城区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耕地质量预评估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ZYX宁招[2026]-022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84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4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蕉城区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耕地质量预评估

1.00

84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5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7.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地点及方式:

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报名手续:

1、现场报名:由本单位授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本公司: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③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 填写完整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2、电子邮件报名:将上述材料(①②③④项)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901902782@qq.com,并致电0593-2835251确认。选择邮件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一并提交核验。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8月11日09:00分前送至宁德市龙威经贸广场3幢1612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年8月11日09:00分前送至宁德市龙威经贸广场3幢1612室。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发布媒体:(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2)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ndcqjy.com/)(3)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乡投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3-2830079

14、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龙威经贸广场3幢1612室

   联系人:小范

   联系电话:0593-2835251

附1:购买采购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131010100100288337

银行账号: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附件:

  20260729042230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