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环洋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洋中镇Y352坂田线K3+650处、C193宁宝线K0+950处暴雨道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瀚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洋中镇Y352坂田线K3+650处、C193宁宝线K0+950处暴雨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FJHD宁采[2026]-055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38633.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38633.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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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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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洋中镇Y352坂田线K3+650处、C193宁宝线K0+950处暴雨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
1.00 |
138633.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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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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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洋中镇Y352坂田线K3+650处、C193宁宝线K0+950处暴雨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
项 |
元 |
138633.00 |
总价 |
无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财政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按照国家及福建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相关政策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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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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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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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① |
①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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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② |
投标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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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 9 - 8 16:30至:2026- 9 -15 17:30。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现场报名:由本单位授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本公司: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③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 填写完整的《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2、电子邮件报名:将上述材料(①②③④项)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3338210699@163.com,并致电13338210699确认。选择邮件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一并提交核验。
注: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选择以上任一方式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供应商,将不予发送书面变更通知,且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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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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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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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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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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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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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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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 9 月 21 日15:00分前送至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3梯206,由福建瀚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ndcqjy.com/)、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宁德市环洋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洋中村国师路13号
邮 编:352100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13950536171
14、代理机构:福建瀚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3梯206
邮 编: 352100
联系人:阙艳丽、黄秋炜、陈婧妍
联系电话:1333821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