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

霞浦县大宗特色水产品产业园(三沙片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主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E3509210902800055002 作者: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9-30 15:44:51

 

霞浦县大宗特色水产品产业园(三沙片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主体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大宗特色水产品产业园(三沙片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主体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21]J0400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海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海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三沙镇。

2.2工程建设规模:(1)紫菜育苗标准化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5258.56㎡,停车场480平方米,绿地约2432.04平方米,围墙约 721 米。 其中:①3#高层普通厂房建筑面积14667.63㎡,层数12层,层高48.80米;②1#育苗厂房建筑面积4717.75㎡,层数1层,层高5.1米;③2#育苗厂房建筑面积4717.75㎡,层数1层,层高5.1米;④4#蓄水池建筑面积691.40㎡;⑤地下室建筑面积464.03㎡。(2)紫菜加工标准化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6014.52㎡,堆场2704平方米,停车场 650平方米,绿地约 3414.72平方米,围墙约 616 米 。其中:①1#加工厂房建筑面积13512.14㎡,层数3层,层高16.15米;②2#加工厂房建筑面积8696.17㎡,层数3层,层高16.15米;③配套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439.10㎡,层数6层,层高22.80米;④地下室建筑面积367.11㎡。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1576.6340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7]670号)的取费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1476958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7]670号)的取费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7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 16:00:00至2021年10月7日 17:30:00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dcqjy.com)、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dsdags.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海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体育北路8号中央公园7幢6楼,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8865121,传真:/

联系人: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楼1003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922396,传真:/

联系人: 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88597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博物馆一层

联系电话:0593-888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