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选择编制单位比选方案
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 系统化整治方案通过比选方式选定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业主方名称: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
3.项目地址:宁德市;
4.工程规模、结构类型: 市政工程 ;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 :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和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依据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闽建城【2019】10号)》以及其他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要求,同时结合该片区实际情况,制定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以指导后续开展提质增效工作。本编制方案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检测部分管道节点的水质情况。
三、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费根据关于对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费市场询价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1〕51号),本次比选报价最高限价为980000元包干,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该编制费含评审费、水质检测费、会务费(餐费、外地专家接送、休息会议室等)、专家咨询费等费用。参选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比选方案,不予受理。(注:1、具体评价范围以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2、相关材料由中标单位自行收集。)
四、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单位的资格条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及提供有效的经营范围中可承担工程咨询的营业执照。
五、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要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闽建城【2019】10号)》以及其他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要求。
六、拟邀请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单位: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编制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文件、分数及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20日历天内,向发包方交付用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评审稿20份;评审后提供修改后的终稿15份。
其它:
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终稿的CAD电子文档2份(CAD电子文档的格式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的格式),电子文档图纸的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图纸的内容相一致。电子文档图纸质量要清晰、完整、不得缺页漏页,且电子图纸文档的制作费用已包含在相关的编制费报价中。
八、支付方式
1、编制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编制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2、编制费支付条件和金额:
中标人提交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并通过业主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或会议,招标人即向出资单位申请费用,待费用到位后向中标人一次性结清编制费,不留尾款。
九、比选的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1年11月5日 10 时00 ;
比选地点: 宁德市正大路8号统计信息大楼五楼会议室 ;
十、比选程序
1、编制单位须于2021年11月5日9时30分---10时00分在宁德市正大路8号统计信息大楼五楼会议室向业主方提交申请书(见附件一),超过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书的将予拒绝。
2、业主方核验并登记申请参加比选的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审查申请参加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单位的资格条件、申请书的内容及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3、业主方代表宣布合格的比选的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单位名单。
4、业主方对通过核验的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含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北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单位采用最低价法并确定中选单位
5、中选单位与业主方按照建设部《技 术 服 务 协 议 书》范本商谈签订委托合同。
十一、中选单位不接受委托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方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