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度机动车辆保险与承运人责任保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M-2021-017-1
项目名称:2022年度机动车辆保险与承运人责任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投保车辆预估数量 (辆) |
承运人责任险 固定保费 (元/座·年,含税) |
机动车车辆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报价范围 |
1 |
1-1 |
2022年度机动车辆保险与承运人责任保险项目 |
120 |
200 |
0.65(含)-1.35(含) |
说明: 1、本表中的预估数量为2021年9月车辆总数,仅供参考,中标后具体投保车辆数以实际发生为准,最终结算按实际投保量进行结算。具体车辆数情况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2、本项目车辆投保险种分为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险和承运人责任险,其中商业险至少包含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保险协议期限:为1年,以双方合同签订时间起计算。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本磋商项目保险业务的资格,有能力提供磋商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本项目允许供应商为保险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若供应商属于分支机构,则应为在地级市及以上设立的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分支机构)。法人公司(总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法人公司(总公司)仅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供应商总公司授权函原件(供应商为总公司的无需提供)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的前三年内,没有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处以行政处罚(供应商的总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行政处罚属于各自的行政处罚)。供应商须对此条款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6.供应商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车辆保险业务,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9日 至 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可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21766,开户名: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fjhzxmgl@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 至 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
联系方式:何先生/13950582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联系方式:谢宇星、小郑、0593-235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93-235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