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工程河道淤泥
购买单位比选方案
宁德市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工程河道淤泥购买单位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一)业主方名称: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工程河道淤泥购买;
(三)项目地址:宁德市王坑路周边;
(四)工程规模:河道淤泥约20万方(按实际测量土方量为准);
二、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德市中心城区河道淤泥贮存及综合处置方案,本项目淤泥中各污染物和有机物含量较低,可作为性质较好的一般渣土利用。淤泥中各类污染物浓度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一类建设用地限值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淤泥可作处置地块回填土利用。
三、本次拍卖价格参照宁德市王坑路周边土源价格按1.21元/方,业主方不提供任何运输器械及费用。
四、比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2月21日 下 午 16:00 ;
地点: 宁德市东侨正大路8号(统计信息大楼5层)五楼会议室 ;
五、比选程序
(一)购买单位须于2022年2月21日15时00分---16时00分在 宁德市东侨正大路8号(统计信息大楼5层)五楼会议室向业主方提交申请书(见附件一),超过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书的将予拒绝。
(二)业主方核验并登记申请参加随机抽取的比选单位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审查申请参加比选单位的资格条件、申请书的内容及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三)业主方代表宣布合格的随机抽取的比选单位名单。
(四)业主方对通过核验的比选单位采用随机抽取办法,抽取一名中选单位。
(五)中选单位与业主方商谈签订买卖合同。
六、中选单位不签订买卖合同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执行的,业主方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
单位申请书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参与宁德市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工程河道淤泥拍卖单位随机抽取,我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与该项目购买单位的抽选,请予核验身份并受理。我司承诺同意宁德市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工程河道淤泥拍卖选择购买单位比选方案。
我司愿提交以下审查资料作为《单位申请书》的组成部分,一起递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其《单位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注:在递交单位申请书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人还应持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审查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视同放弃比选处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