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对宁德市公交公司职工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项目名称:宁德市公交公司职工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FJTHND-3720190520-1
4、采购人: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投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③投标人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投标人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本项目合同包1承包金额最低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万伍仟元整(¥10.5万元/年),投标人的承包金额低于最低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 8)、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 6 月 28 日起至2019年 7月 5 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9、纸质投标文件或电子版投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7 月1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12、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13、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0593-2820555
传真:0593-2067555 E-mail:ndthzb@163.com
14、采购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593-2733062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开户全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321 0401 0400 22473
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帐 号: 7341010182600324077
1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