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金禾广场项目全案代理服务项目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北侧连城路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02562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99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总计容面积预计约19万平方米,不计容面积预计约8万平方米。项目分二期:一期建设用地面积49775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1.7,计容面积预计84617平方米;二期建设用地面积49579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2,计容面积预计109074平方米。主要建设商住楼、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办公用房、邻里商业、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等。建筑面积按 房地产管理部门预测 面积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金禾广场项目可售物业(包括:金禾广场一期可售商业;金禾广场二期住宅、可售商业及车位)销售。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地产居间服务或房地产中介服务或房产营销策划或房地产销售代理或市场营销策划或房地产咨询等房地产营销代理服务相关内容。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7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楼10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楼1003室);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应提交以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dcqjy.com,下同)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5层,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66850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楼1003室,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22396
联系人:郑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贸广场)2幢19-22层
联系电话:0593-296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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