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金涵组团临时一体化50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YTNDCG-2019-019)
致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现就宁德市金涵组团临时一体化50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事宜答疑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提问:
1.在《宁德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宁德市金涵片区临时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规划意见的复函》中“项目建设时,应按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模式进行设计”,在招标编号YTNDCG-2019-019,招标文件定稿中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上的第4条要求为地上式安装,请明确按哪种方式进行设备安装?
答:本项目采用地上式进行设备安装。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第 17 点:
红线图里面的使用面积是 2911.6 ㎡,和招标文件里面的要求不一致。请明确项目用地面积?红线图上面没有标注尺寸,请标注红线图上的长、宽是多少米?
答: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911.6 ㎡,红线图上的长、宽详见本答疑纪要上传的附件。实际用地面积待后期中标供应商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测量。
3.进水口的位置招标文件里面只说了在市政管网里取水,请明确市政管网位置(污水泵站或河道排污口)和现场的实际具体位置?
答:本项目进水口位置大致在金漳路与规划路交接口处的市政污水井内。
现场的实际具体位置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对于现场及位置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时,各投标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实地踏勘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下图位置是否是污水取水位置?
答: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有关水源水质相关情况及报告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对现场踏勘收集,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资料,对于现场及位置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时,各投标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实地踏勘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如果是上图的设备进水取水位置,是否需要修建一处拦河闸门再设置取水井?还是只是在左图中的几个或一个排水口设置取水井?取水井是否需要考虑到防洪因素?
答:由于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包含设计、施工、设备一体化、运营等,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资料,对于现场及位置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时,各投标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实地踏勘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二)补充通知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第 17 点“所有设备占地面积不得大于1000m2。”
注:
1.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本答疑纪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3.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的为准。
采购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9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