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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西陂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关于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乙酸钠、次氯酸钠、生石灰药剂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NDCJZX-2023-采字046 作者: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8-29 10:04:00

项目概况

宁德市西陂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乙酸钠、次氯酸钠、生石灰药剂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JZX-2023-采字046

项目名称:宁德市西陂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乙酸钠、次氯酸钠、生石灰药剂采购

预算金额:203.36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3.36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

采购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预估

数量

规格参数

标的金额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

1-1

聚丙烯酰胺

(阳离子)

45吨

离子度40%,分子量1300万

15100

758700

1-2

聚丙烯酰胺

(阴离子)

9吨

分子量1200万

8800

2

2-1

乙酸钠

480吨

COD当量≥30%万mg/L

1415

679200

3

3-1

聚合氯化铝

700吨

含量≥10%

750

595770

3-2

次氯酸钠

110吨

含量≥10%

600

3-3

生石灰

10吨

200目

477

 

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后,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分批向采购人提供药剂,并在采购人提出供货要求的48小时内及时供货,每次按采购人需求量供货;(2)成交人负责将药剂配送至污水处理厂指定地点,且承担运输及装卸所产生的费用。需对卸货场地,卸货方式提交了解,卸货完成后如现场有药剂残留,成交人负责清理场地。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3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3

信息安全产品:/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2、3),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2、3。(2)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2、3。(3)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2、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采购包1、2、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供应商所投所有货物的生产商(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采购包3:供应商如为生产商(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至 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方式: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137010100100326662;开户名: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附件2《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ndcjzx2@163.com)。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西陂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仓西村西岐121号        

联系方式:陈熠、15859366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方式:林巧丹、卓玉春 、0593-2767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女士

电 话:  0593-276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