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交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天行万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天行万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19-1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交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
联系方式:林女士/0593-20632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住宅销售面积(平方米) |
商业销售面积(平方米) |
可售车位数量(个) |
暂估销售总金额(人民币/亿元) |
房产营销代理费最高费率(%) |
1 |
1-1 |
宁德天行万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 |
约72563.39 |
约778.27 |
约573 |
8 |
0.6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8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C、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10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到本公司办理;(2)外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和项目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10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