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村智慧农业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电力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成交公告
2、采购单位名称:福建钰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梦龙街32号国贸大厦商业楼3层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0593-2173772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臻悦3#201、202、301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7706934886
4、磋商公告日期:2024年6月5日
5、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24年6月5日
6、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情况:各供应商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7.成交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合同包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1 |
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村智慧农业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电力工程项目 |
电力工程 |
756581 |
福建陆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茂城市广场2号楼1608室 |
合同履行时间 |
合同签订后 30 内交付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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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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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约定,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代理费收取账号 开户名: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1407700409008065261。 2、本项目合同包1最低价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3、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
特此公告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