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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城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宁德一中(新校区)及宁德衡水育才中学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编号:NDCJZX-2024-采字052 作者: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12-31 14:43:40

一、项目编号:NDCJZX-2024-采字052

二、项目名称:宁德一中(新校区)及宁德衡水育才中学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采购包1:

中标人名称:宁德市虎鹏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亭平村坑里5号

中标金额:2731812.07元

折扣率:64.9%

采购包2:

中标人名称:宁德市青尚鲜蔬菜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富兴路17号富兴农贸市场蔬菜区101D-102D

中标金额:4316213.60元

折扣率:51.5%

采购包3:

中标人名称:宁德市永虹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3号中国红E幢203室

中标金额:5013249.92元

折扣率:57%

采购包4:

中标人名称:福建省宁德市坤信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葫芦花园204号101C

中标金额:2016443.56元

折扣率:54.9%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

投标人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德市虎鹏贸易有限公司

宁德一中(新校区)及宁德衡水育才中学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主副食品

参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大米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查标准,并提供按批次检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文件;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质量标准;调味品应为优质产品、有规范包装(辣椒、五香、桂皮、桂叶等干货类调味品、散装主副食品除外)。其他等具体内容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1+1年

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具体内容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2

宁德市青尚鲜蔬菜贸易有限公司

宁德一中(新校区)及宁德衡水育才中学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蔬菜

所有货物均为净菜,做到每批次均进行农药残留检验,48小时留样备查,农药残留量不超过国家的有关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每批蔬菜附有农药残留检测证明。其他等具体内容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1+1年

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具体内容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3

宁德市永虹贸易有限公司

宁德一中(新校区)及宁德衡水育才中学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鲜货类

肉类包括各类新鲜的猪肉、 牛肉、 羊肉、 兔肉等。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GB2707-2005 鲜(冻) 畜肉卫生标准, 国家农业标准 J-NYT1759-2009 猪肉等级规格Ⅰ级要求执行。其他等具体内容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1+1年

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具体内容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4

福建省宁德市坤信贸易有限公司

宁德一中(新校区)及宁德衡水育才中学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冻品

冻鸡肉: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0.6—1.5公 斤,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涧,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其他等具体内容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1+1年

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具体内容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杨亨(评委组长)、缪文(采购人代表)、许石弟(采购人代表)、罗丽旻、黄晓龙、金波、李晓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各采购包的中标人分别收取。各采购包的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中标金额(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100—500(万元)的服务费比率0.8%,500—1000(万元)的服务费比率0.45%。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账号:137010100100326662

  1. 本项目代理费金额:

采购包1代理费为28855元;

采购包2代理费为41530元;

采购包3代理费为47060元;

采购包4代理费为2313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资格审查小组评审,

采购包1的9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采购包2的14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采购包3的9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采购包4的10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采购包1的9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其中宁德市鑫顺食品有限公司、宁德市艺语食品有限公司、福建中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忠细和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宁德市虎鹏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海创鲜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华尔宁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7家投标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由专家一致认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规定给予15%的价格扣除。

采购包2的14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其中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福安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世纪民天食品有限公司、宁德市艺语食品有限公司、宁德市万千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青尚鲜蔬菜贸易有限公司、宁德佰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利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海创鲜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华尔宁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11家投标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由专家一致认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规定给予15%的价格扣除。

采购包3的9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其中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市艺语食品有限公司、宁德市万千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永虹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海创鲜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华尔宁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7家投标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由专家一致认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规定给予15%的价格扣除。

采购包4的10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其中宁德市汇宏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世纪民天食品有限公司、宁德市艺语食品有限公司、宁德市远航贸易有限公司、福建中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坤信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海创鲜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华尔宁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8家投标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由专家一致认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规定给予15%的价格扣除。

(3)各中标人评审价如下:

采购包1中标人:宁德市虎鹏贸易有限公司,评审价:2322040.26元;

采购包2中标人:宁德市青尚鲜蔬菜贸易有限公司,评审价:3668781.56元;

采购包3中标人:宁德市永虹贸易有限公司,评审价:4261262.43元;

采购包4中标人:福建省宁德市坤信贸易有限公司,评审价:1713977.03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德市城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富春东路3号安然燃气有限公司二楼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93-2825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人:林巧丹、林绿莎

联系方式:0593-2767999

附件:

  2024123102434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