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岐山污水处理厂絮凝剂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DYXCQ[XJ]2019011(1)
3.采购人名称: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贵岐村贵岐山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0593-2073729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市国资委)208室
项目负责人:曾小姐
联系方法:0593-2292676
邮箱:1740499643@qq.com
5.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9月10日
6.采购结果确认日期: 2019年9月23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经询价小组成员评定,福建洋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盈科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科石化有限公司、福建博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博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性与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成交情况: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规格型号 |
1 |
1-1 |
絮凝剂(聚丙烯酰胺) |
15吨 |
14300 |
21.45 |
爱森 1200万 分子量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用途:本次采购的货物为絮凝剂(聚丙烯酰胺),用于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使用。 简要技术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絮凝剂(聚丙烯酰胺)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性能不得低于污水处理厂原使用的絮凝剂(聚丙烯酰胺)性能。供应商所提供的絮凝剂主要成分须为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分子量需达1200万,离子度为50%,固含量≥90%等。 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需分批向采购人提供药剂,并在采购人提出供货要求的48小时内及时供货。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按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成交单价向采购人分批供货,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于次月月底结清上月絮凝剂的货款,货款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标的实际数量及成交单价予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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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名称 |
福建博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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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侨花苑2号楼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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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万元) |
21.45 |
9、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经询价小组成员评定,福建洋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盈科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科石化有限公司、福建博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博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性与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询价小组成员一致推荐:合同包1成交方为福建博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价为214500元。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
11、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陈占建;
评审专家:刘若秀(组长)、程美淋。
12、公告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2019年9月25日。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