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承包标的广泛征集承包人,特公告如下:
一、承包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3084(1)
2、竞价标的: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活动中心二楼705平方米食堂1年经营权承包。标的位于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活动中心2楼(宁德市福海路1号),位于活动中心二楼,面积为705平方米,为园区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提供用餐服务。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
标的 |
面积(㎡) |
年承包金挂牌价(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活动中心二楼705平方米食堂1年经营权承包 |
705 |
45340 |
150000 |
3、产权证书号:无;
4、装修情况:已装修;
5、承包期限:1年,合同半年一签,半年期满,发包方有权根据成交方半年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后半年的承包合同;
6、合同履约保证金:150000元;
7、(装修)免承包期:无;
8、承包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缴纳一次;
9、承包金递增方式:无;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用于为园区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提供用餐服务;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项目;
12、是否有优先承包权:无
13、原承包合同到期日:无
14、合同的签订: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承包合同》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因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园区整体经营权发生变更,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成交方经营至完成食堂移交后,无条件退出。
(2)用餐的在园住民人数会随着市场变化而发生波动;员工的实际用餐人数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影响承包方的营业状况,承包方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损失。
(3)由于现有设备使用时间较长,本项目以现状承包,有意向的承包方有自行履行尽职调查的义务和阅读了解本项目的承包条件和要求的义务,实际经营过程可能存在设备老化、损坏等风险,承包方需按合同约定完成设备的购买和更换,所有权和费用承担根据招标文件和承诺要求执行。
(4)鉴于养老行业及老年人用餐的特殊性(比如消费能力低、菜品出成率低等),有意向的承包方需自行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实际经营过程中存在收入低、成本高,从而影响经营状况。
(5)送餐服务对象为包月套餐制,存在个别家属拖欠的风险,承包方需自行催收。有意向的承包方需充分了解机构养老行业的特殊性,自行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损失。
(6)意向承包人需一次性缴纳15万元竞价保证金,若竞价材料涉及造假等,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利没收竞价保证金。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发包方及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且收到发包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承包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包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发包方账户。
二、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资质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竞价报名截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运营5家或以上企业食堂(提供经营合同及转账流水用以作证)。
3. 竞价人需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打印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截屏(网址以http://www.cnca.gov.cn/网站公布为准)
4. 竞价人需获得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体系范围内有食堂承包管理或食堂餐饮服务。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打印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截屏(网址以http://www.cnca.gov.cn/网站公布为准)。
5. 竞价人需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体系范围内有食堂承包管理或食堂餐饮服务。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打印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网址以http://www.cnca.gov.cn/网站公布为准)。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资质
1、服务团队中至少配有一名持有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证书的人员。
2、服务团队中至少配有一名持有三级(含)以上厨师证的厨师。
3、服务团队中至少配有一名持有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或类似的资格证书的人员。
4、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大专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验证报告)。
以上人员需为竞价人的正式在册员工,竞价人需提供竞价截止日前(不含竞价截止当月)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医保证明,以及劳动合同书、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承包方为现有服务项目工作人员购买员工险(如:团体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提供最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竞价报名截止,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的保单复印件。
2、承包方为现有服务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最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竞价报名截止,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的保单复印件。
3、为保障食材安全,承包方需具有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的设备(至少包括农残留检测、肉类新鲜度速测、餐具表面洁净度速测、肉类水分检测、食用油酸价过氧化值速测功能),提供购物增值发票复印件(查验码需清晰可验证)。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7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承包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7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包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包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承包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包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
(7)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承包合同》(原件);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包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包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9)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包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包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包方,组织方和发包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包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包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发包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条件:
一、餐费标准 (一)包月套餐标准 承包方经营期间,需为服务对象提供循环菜单,餐费按月收取,未经发包方批准,不得变更套餐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标准一: 450元/月套餐,其中,中晚餐3素1汤 标准二: 750元/月套餐,其中,中晚餐1荤2素1汤 标准三: 950元/月套餐,其中,中晚餐2荤1素1汤 以上三个标准均包含早餐,三餐根据循环菜单供应。 政府集中供养人员餐费由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支付前承包方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发包方;其他服务对象的餐费承包方向服务对象收取,并根据客户需求开具相应发票。个性化套餐由承包方自行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 (二)堂食用餐标准 堂食菜品供应要求如下:大荤不少于4道,价格区间5-6元;小荤菜不少于2道,价格区间4-5元;素菜不少于6道,价格区间1-3元;提供免费例汤,其他汤品至少1道,价格区间1-2元。承包方在足量供应以上菜品的前提下,需额外增设特色档口,价格根据市场定价,餐费发包方自行向服务对象收取。 (三)其他用餐标准 1.发包方员工用餐标准: 早餐标准6元(自选,需提供稀饭、馒头、包子、清汤面、鸡蛋等),中餐晚餐为2荤2素1汤(周一、周三、周五中午额外每人一份水果或酸奶),中晚餐标准各为16元,合计38元/人/天,按实际用餐人次结算。当月的用餐费用承包方需于次月的5日前向发包方提供结算明细,经发包方确认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方。 第三方团队用餐标准: 2.1 护工的包月套餐按500元/月执行(含早餐),中晚餐套餐标准为1荤1素1例汤,承包方需每天将三餐送达指定楼层,由承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发包方根据当月在岗护工人数按月支付给承包方; 2.2 旅居培训团队及其他宴请,由双方另行商议。 二、承包经营要求 (一)需合法合规经营 承包方需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否则造成行政部门罚款和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承包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方应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的要求,落实好生产经营各环节管控。承包方应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责任,做好源头管理,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安排专职人员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烹饪、熟食销售、餐厨垃圾处置等环节进行全链条管理,并按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上传相关食品数据信息;定期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承包方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从业人员未按规范操作所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负责食堂安全、保卫、消防、疫情防控以及其他需承担的经济、法律全部责任;承包方需培训和教育工作人员必须规范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和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掌握消防和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 3.承包方在经营期间须严格按照民政部2021年 12 月 10日发布的《养老机构膳食服务基本规范》相关标准执行。 注:上述提及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标准及相关要求等,若存在已被依法正式替换、废止等情况或与最新更新的权威规定、标准有冲突的,应以最新的相关规定标准为准。 (二)需满足发包方的服务要求 1、承包方在经营期间,应结合老年人生理特点、身体状况、地域特点、民族宗教习惯、疾病需求、季节变化等因素,按照发包方护理型住民制定的套餐标准进行食谱制定,每周需提交循环菜单给发包方审核,不得擅自更改套餐标准,且食谱需每周更新到各楼层公示栏。 2.承包方需提供免费送餐服务,即将护理区老年人三餐送达楼层,并负责回收餐具。 3.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有重大节日需为住民及员工提供一道免费的菜品,如春节(饺子或者长寿面等)、元宵节(汤圆或饺子)、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等。 4.承包方每年至少进行3次的通风管道清洗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首次清洗应在入场1个月内完成。 5.承包方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完成对餐厅灯光亮度等形象改造,改造前需提交方案给发包方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 6.承包方需制定食堂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着装要求、卫生要求、服务礼仪规范等,并接受发包方监督。 7.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需收集用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至少每周进行对用餐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合理性整改及反馈。 8.园区承接旅居业务时,承包方需配合做好餐饮服务保障品质。 9.鉴于养老行业特殊性,承包方需严格遵守民政及发包方的疫情防控规定,并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方索要额外的费用。 10.承包方负责经营食堂内、走廊、走道卫生间及划分责任区的卫生; 11.承包方须按住民及员工作息时间营业,遵守发包方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住民生活和员工办公秩序。食堂工作性质为全年无休,不得擅自停业。住民(堂食和送餐)用餐时间为:早餐7:00-8:00、午餐11:00-12:00、晚餐:17:00-18:00; 员工用餐时间为:早餐7:00-8:00、午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冬季)18:00-19:00(夏季)。 若需调整需发包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12.承包方需为本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为本项目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 13.承包方成交后,应向发包方报备服务人员个人信息情况,若遇人员病假,须有同等级人员暂时代替工作。承包方服务期间应避免人员频繁变更,确实有变动须向发包方报备。从业的人员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梅毒、乙肝等传染性疾病检测项目,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14.承包方应针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疫情等突发情况,做好必要食品的储备工作,确保正常就餐。 三、承包经营条件 食堂主要设备均为用电设备,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对原有设备进行拆除、破坏或造成遗失,承包方应予以还原、修复、按原功能恢复原状,否则按原价赔偿。如食堂设施设备需调整变更时需与发包方协商后确定。 2.发包方以现状对外承包(承包方自行尽职调查),承包方在经营期间,若现有设备、餐具等无法满足承包方日常经营需增设设备时,由承包方自行购买(所有权归承包方所有)。 3.承包方应负责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单项维修费用在3万元以内时由承包方承担,维修费用在3万元及以上的,双方各承担一半,上述维修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所有权均归发包方。无法维修需要更换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单价3000元及以上的,经发包方同意后由发包方购买,所有权归发包方所有;3000元以内的,由承包方自行购买,所有权归承包方所有。 4.经营期间,全年水电费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承担50%。 5.承包方经营期间,餐费由承包方自行收取,自行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各类经营成本费用,自负盈亏; 6.承包方派往发包方从业的人员,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发包方食堂现有工作人员。 7.承包方在征得发包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发包方的宿舍,但所产生的维修费、水电费、网络费等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有权提前通知承包方后无条件收回宿舍。 8.承包方在经营发包方食堂期间,其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9.承包方在合同签订时需向发包方缴纳1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若后续经营中履约保证金不足15万时,承包方应一周内给予补齐。履约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清,承包期满时,若承包方没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全额无息退还。 10.食堂现有库存副食品等原材料,发包方按进价成本卖给承包方,承包方需在双方对原材料盘点确认当日将购买原材料的价款支付给发包方。 四、考核、退出机制 1.前三个月为承包方试运营期,若试运营期间若有以下情形发包方有权进行单方解约,且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包方经营至完成食堂移交后,无条件退出: (1)试运营期满意度低于70分的; (2) 连续两个月员工、住民及住民家属有效投诉量每月均达到15起。 (3)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2.经营期间应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于承包方逾期未整改的项目,发包方有权按50-1000元/次进行处罚,由发包方负责日常考核监督和满意度测评。 3.因承包方违约行为和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发包方有权单方解约,且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成交方经营至完成食堂移交后,无条件退出: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承包方需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合同半年一签,发包方依据前半年的经营情况(包括履约情况和满意度),认为承包方经营符合发包方需求时,可续签半年合同。 5.承包方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项目,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不得停业,不得发生其他违约行为,若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整,并赔偿发包方的相关损失。 6. 若承包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发包方依法应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7.承包方有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之一的,承包方应向发包方赔偿损失,发包方有权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和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自行承担损失及不利后果,严重违约行为包括: 1)将食堂转让、转包、分包、赠与或抵押的;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火灾、人员重大伤亡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 3)存在管理不当导致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政府部门严厉处罚(如停业整顿等); 4)不服从、不配合公司及相关部门管理、检查;不执行合同规定要求;经营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的; 5)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停业的。 8.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含解除合同)后,承包方应经营至新的食堂运营主体入场,并在运营主体入场当日将食堂的设施、设备及相关资产移交给发包方,移交手续完成之日承包方退场。承包方提前退场或逾期退场,每日应当向发包方支付1万元的退场违约金。若移交的设施、设备及相关财产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坏或遗失,承包方应予以赔偿损失。根据本合同约定归属于承包方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承包方应在退场当日搬离发包方的场所,若承包方逾期搬离,承包方所留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视为遗弃物,发包方有权自行处置,并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清理该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所需的费用。若承包方处置自行购买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给发包方造成损失,承包方应予以赔偿。 9.承包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退场,但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含解除合同)后,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退场的,不受合同约定退场时间的约束,承包方应当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退场,若承包方逾期或提前退场,每日应当向发包方支付1万元的退场违约金。 |
十、其他说明:
(1)以上承包标的介绍系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包方应自行查看了解,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且接受承包标的现状。
(2)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3)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