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片区配套市政道路配套道路一路工程石方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意向竞买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C2023069。
2、竞价标的: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片区配套市政道路配套道路一路工程石方。挂牌价:人民币壹仟陆佰柒拾万陆仟元整(¥16176000.00)(含税)。
3、标的简介:
本次处置范围为配套道路一路项目用地红线区域,用地桩号K0+820~K1+280,走向北东20°,长460m,设计路面高程9.9~15.4m、宽50m,用地面积28502㎡,合约42.75亩。根据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编制的《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片区配套市政道路项目(配套道路一)部分区域石方量估算报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石方量10.47万m³,无保留自用量,其中规格石料(B料)占比21%约2.20万m³,剩余石方量8.27万m³作为建筑用毛角石。此次标的总量为估算量。经开采,开采的总量和规格与估算不符的,受让方自行承担开采结果,标的总量以受让实际开采荒料量为准。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
5、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竞买人指的是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买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买成功,竞买人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订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本中心在受让方结清相关费用并收到委托方与其共同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人,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买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买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索取邮件发至电子邮箱:en8989@qzcq0595.com,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
6、特别提示:
(1)本标的以现状转让,标的介绍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所载标的的数量、质量、型号、材质、性能、归属、保存情况等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本中心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有否本中心未知的、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买人的瑕疵,并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竞买人应对委托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4)意向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至标的现场进行看样。
看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13860728808。
(5)本公开竞价项目的《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资产转让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6)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7、施工期限与施工要求:
(1)计划工期为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期满后,委托方无偿收回建设用地,受让方须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并将弃土石方清除完毕。
(2)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施工方案》等相关施工技术要求及安全保障措施施工。需爆破作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对于爆破施工的有关规定,并自行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爆破施工手续。整平标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由委托的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过程监理并每月向委托方报告监理情况。
(3)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红线范围,与道路施工方核对整平标高后进行施工,不得超出红线范围及整平标高进行开采,一经发现,视为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不得超出红线范围搭建临时建(构)筑物或堆放,造成违法卫片图斑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在限期内整改,若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视为受让方违约。
(4)本项目处置所产生的石方由受让方自行解决,不得在项目场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石仔破碎等作业行为,并应及时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石方进行外运合理处置。
8、合同主要条款与风险提示:
(1)由于本项目建设用地有限,受让方应及时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石方进行外运合理处置,需临时用地堆放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得占用耕地;堆放场必须做好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措施,项目场地平整或建设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加工破碎项目施工单位应当自行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涉及项目用地红线外的土地,应做好复耕复绿等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保证期限内交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未能按时交付或按规定平整工程开采所涉剩余砂石土的视为违约,每延迟一天交付委托方有权从合同履约金中扣除10万元作为违约补偿款,逾期超过20天的,转让合同自动终止。同时受让方已交的竞价成交款不予退还,项目场地内现状未开采及未运离的土石资源无偿收归政府所有。
(3)本竞价项目所提供的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价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方对受让方在进行项目施工作业时可能生产施工范围内石方的数量、质量、价值、瑕疵等以及受让方在受让标的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障碍,均不作任何保证。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勘查,充分考虑标的物的法律和现实风险;对于转让标的物中存在的瑕疵及由此造成的任何风险,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此要求委托方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在项目施工期间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委托人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进行安全岗位培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对因实施本项目而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委托方损失或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委托方有权向受让方追责。
(5)受让方在项目施工作业前应自行解决施工生产用水用电,并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许可、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审批手续;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防护墙、安装除尘等必要的环保设施设备,确保施工安全并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受让方在爆破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爆破作业规程,防止因爆破对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第三人的损害或影响,且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相应的损失或赔偿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法律或赔偿责任。如委托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则受让方须另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竞买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10、对受让方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①现场办理: 受让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②电子签章:受让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
(在使用前,受让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4)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受让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并生效,转让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受让方应按《合同签订通知书》的规定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本中心在收到《资产转让合同》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竞价项目受让方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6)标的交接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及标的转让应缴纳的相关税金和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7)其他要求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11、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12、公告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5日。
13、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至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用户名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买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买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买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网上报名: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15、看样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
16、意向竞买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资产转让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23年9月26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17、网络动态竞价及加价幅度: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元) |
加价幅度(元) |
限时竞价阶段 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阶段 周期(秒) |
1 |
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片区配套市政道路配套道路一路工程石方 |
16176000 |
200000 |
2023-9-26 10:00 |
60 |
(1)网络动态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从2023年8月28日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之前,限时竞价阶段的开始时间见上表,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5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8、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19、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交易服务费: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金额按照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21、报名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
电子邮箱:en8989@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