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权公告> 资产所有权项目

闽J723KA、闽JFL731等6台车辆转让

编号:MNDCQ2023107(1) 作者: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9-07 15:40:31

受委托,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闽J723KA、闽JFL731等6台车辆转让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MNDCQ2023107(1)

2、竞价标的:闽J723KA、闽JFL731等6台车辆转让(6台车捆绑出手转让),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1

闽J723KA、闽JFL731等6辆车

147488

15000

3、标的简介:

标的概况:

  1. 车牌号:闽J723KA,登记于2011年1月26日,已行驶里程约202703公里,发动机号为137693, 品牌型号为帕萨特牌SVW7183SJD, 车辆识别码为LSVET69F0A2679245。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1月,车辆交强险至2024年1月26日,无商业保险。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8月2日。
  2. 车牌号:闽JFL731,登记于2013年12月3日,已行驶里程约101564公里,发动机号为677121, 品牌型号为明锐牌SVW7166GSD, 车辆识别码为LSVN121Z7D2107338。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车辆交强险至2024年1月9日,商业保险至2024年5月6日。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8月2日。
  3. 车牌号:闽JFM216,登记于2013年12月3日,已行驶里程约94583公里,发动机号为677079, 品牌型号为明锐牌SVW7166GSD, 车辆识别码为LSVN121Z4D2107362。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车辆交强险至2024年1月9日,商业保险至2024年5月6日。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8月2日。
  4. 车牌号:闽JGJ657,登记于2010年11月25日,已行驶里程约165407公里,发动机号为093947, 品牌型号为帕萨特牌SVW7183SJD, 车辆识别码为LSVET69F3A2608895。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车辆交强险至2023年11月22日,无商业保险。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8月2日。
  5. 车牌号:闽JAW313,登记于2017年1月25日,已行驶里程约84603公里,发动机号为G3036865, 品牌型号为江淮牌HFC6512A4AC8V, 车辆识别码为LJ166A342G7107173。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月,车辆交强险至2024年1月23日,商业保险2024年1月23日。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8月2日。
  6. 车牌号:闽JGW033,登记于2013年3月1日,已行驶里程约172005公里,发动机号为D3006794, 品牌型号为江淮牌HFC6512A4AC8F, 车辆识别码为LJ16AA345D7100938。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3月,车辆交强险至2024年5月11日,无商业保险。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8月2日。

车辆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与行驶证或登记证不一致的以行驶证或登记证为准。行驶里程以具体看样为准。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

若竞买人竞买某一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扣除交易佣金后余款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差额部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前转入本公司账户)。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应注明“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5、特别提示:

(1)本项目标的车况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3)车辆补办年检及相关保险由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买受人自理。

(4)部分车辆年检过期、损坏严重,存在无法正常启动、无法年检过户的风险,各竞买人应予以慎重考虑。无法年检过户车辆竞买人应自行办理报废手续,所有手续及费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并承担。

6、对受让方的要求:

(1)基本条件: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②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公司缴纳成交价款差额部分款项,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3)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件和《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并在《二手车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或报废手续。车辆办理过户、转籍或报废手续所需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应在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与转让方进行车辆移交,办理书面交付手续,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割完毕函》连同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一并交于本公司。

(5)其他要求详见《二手车买卖合同》。

7、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自然人报名,无法加盖公章的,应选择签字并加盖手印,下同)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

(7)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原件);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买受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买受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买受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9)其他证明文件(若有)。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8、公告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1日。

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账号,并于2023年9月21日17时前至本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第四产权平台”竞价大厅参与本场竞价。

10、看样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1日。(仅上班时间),看样联系方式黄先生:13905031478。

11、澄清、修改文件时限: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2、竞价基本原则:

(1)竞价标的设有挂牌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作为起始价。竞价人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100元或其整数倍)进行报价,竞价系统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方。

(2)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3)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具体如下表:

竞价标的

自由竞价期(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期(限时报价期)结束时间

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

延时报价每个周期

闽J723KA、闽JFL731等6辆车

2023年9月7日9:00时

2023年9月22日 9:30时

2023年9月22日 9:30时

120秒

注:若有多个标的,每个标的每隔30分钟开始延时报价,逐一顺延,具体详见竞价平台。

13、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14、其他说明:

(1)资产须在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5日内撤离完毕

(2)所涉及的拆卸费、吊装费、运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其他交易条件以《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4)资产交割完毕后须在15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供资产转移登记证明(复印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并提供资产转移登记证明(复印件),则没收交易保证金及车辆成交价款,委托方及组织方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