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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10%股权

编号:MNDCQ2023114(1) 作者: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9-12 17:35:30

受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3114(1)

2、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福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10%股权

20000

2000

(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福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标的企业)成立于2019年8月。现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甘棠镇上塘村1号。经营范围新型金属功能材料的开发、制造及销售;电子信息技术研发;精炼铜及铜线、铜杆、铜箔、精密线缆、线材、电源线、光纤(含单模光纤)、光缆、电脑周边设备、家用小电器的生产和销售;智能机器人及智能装  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有色金属生产、销售。海洋工程装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供应链管理及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国际贸易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

实缴出资数额

持股比例

1

正威东南(福建)控股有限公司

15亿元人民币

9亿元人民币

75%

2

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亿元人民币

2亿元人民币

10%

3

福安市中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亿元人民币

1亿元人民币

15%

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于2027年12月31日前缴足。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时间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

截止至2023.4.30

资产总额

142880.31

142627.68

140673.61

142143.14

负债总额

23939.78

25503.75

28845.56

31084.84

所有者权益

118940.53

117123.93

111828.05

111058.30

营业收入

274531.13

156664.27

103062.4

7212.50

净利润

-1059.44

-1740.74

-5295.88

-769.76

备注

未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未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未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未经审计的截止至2023.4.30财务报表数据

(以上财务数据为标的公司报表财务数据)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转让方所持有的拟转让目标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标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企业及标的有关的一切进行尽职调查并充分了解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和投资风险等)及审批和过户手续,竞买人应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手续和政策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负完全责任。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取得了上级部门的批准。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账户。

2、为维护出让、受让双方的合法权益,一切交易款项收付均支付至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待出让、受让双方正式办理过户手续完毕,且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经出让、受让双方确认的资产交割完毕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划转至出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竞价公告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标的公司债权债务(若有)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5、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网络竞价须知》。

八、公告期限: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

九、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联系我公司经办人员领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十、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买受人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买受人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股权转让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买受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买受人(或授权代表)签章(自然人报名,无法加盖公章的,应选择签字并加盖手印,下同)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买受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

(7)经意向买受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原件);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买受人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买受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买受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9)其他证明文件(若有)。

2、意向买受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买受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买受人,组织方和出让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买受人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买受人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十一、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出让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说明:

(1)以上转让标的介绍系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买受自行查看了解,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且接受转让标的现状。

(2)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3)其他:/

十三、咨询、报名电话:0593-6330777

联系人:王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福安市阳头街道广场北路20号广电大厦2层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