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宁德市蕉城南路11号闽东财贸广场一层101店面,总面积约396.73㎡,本次竞价招租的标的期限为3年。租金按一年一次交纳,承租方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将承租金交至委托方账户,由出租方另收取合同履行保证金 20万元,合同履行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计息。(详细情况见租赁合同)。
二、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娱乐、餐饮、制造、维修、加工行业。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纪录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
四、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招租会属于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前提下的竞租会,即原承租者为优先权竞租人,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通过两轮程序确定中标人,第一轮写报价程序,第二轮程序是以最高有效报价征询享有优先权竞租人是否愿意以该最高价承租,确定中标人,优先权竞租人无需参加第一轮写报价程序,可直接进入第二轮程序(优先权人必须按程序缴交保证金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标的竞租保证金50万元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邮政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100875351980010001)
六、公告期限:2014年09月5日—2014年09月15日
七、看样、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4年09月15日下午5时止。
八、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
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4年0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