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经营承包标的广泛征集承包人,特公告如下:
一、经营承包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4075(1)
2、竞价标的:霞浦县三沙镇小皓湾度假休闲区(滨海营地)伍年经营业务承包。标的地址位于霞浦县三沙镇小皓湾度假休闲区(滨海营地)地块。标的总面积约45亩,含10亩农场功能区。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
标的 |
面积 |
保底承包金挂牌价(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霞浦县三沙镇小皓湾度假休闲区(滨海营地)经营业务承包 |
约45亩,含10亩农场功能区 |
365728 |
190000 |
3、产权证书号:无产权说明;
4、装修情况:三通一平;
5、租赁(承包)期限:伍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12万元;
7、(装修)免租期:无;
8、承包金支付方式:于签订合同之日起的15日内缴纳年承包金的25%,此后每3个月缴纳年承包金的25%;
9、承包金递增方式:保底承包金递增率前两年不递增,第三年起逐年递增3%;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用于营地经营、文旅项目开发;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房地产建设、搭盖工厂、堆放场地、停车场等无关文旅的产业。
12、是否有优先承包权:无
13、原承包经营合同到期日:无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无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发包方及承包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竞价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包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
二、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1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竞价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包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包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承包经营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包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
(7)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承包经营合同》(原件);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包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包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9)意向承包方须提供在宁德市区域有30亩(含)以上大型营地运营经验及团建活动策划组织经验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大型营地场所若是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书复印件;若非自有场地,提供相应的租赁或承包合同复印件,以及租赁或承包场地的产权证书复印件。②团建活动策划组织经验提供相应的委托合同复印件。佐证材料须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10)其他证明文件(若有)。
2、意向承包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包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包方,组织方和发包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包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包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发包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条件:
(一)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包方应将承包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发包方,并将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发包方,承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经营承包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包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三)承包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旅游业务、休闲观光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范围,且在宁德市区域有30亩(含)以上大型营地运营经验及团建活动策划组织经验。在项目交付后,承包方能保证15天内能有部分区域正常对外开放营业。
(四)发包方与承包方每月1号对账上一月份营收收入(根据报表以及银行流水),双方进行签字确认。发包方与承包方于每年度(合同签订之月起至下一年度的签订月止)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日对账当年度营收收入。经营业务承包金为经营业务保底承包金(首年保底承包金为公开竞价的成交价)与该项目经营收益分成超过保底承包金的部分之和。其中项目年度经营收益分成按年度营收流水收入的 13%计算,当该项目年度经营收益分成小于当年保底承包金时,承包方仅需向发包方支付经营业务当年保底承包金;当该项目年度经营收益分成超过当年保底承包金时,除支付经营业务当年保底承包金外,承包方还需支付发包方项目年度经营收益分成超过当年保底承包金部分的金额。
(五)其他交易条件以发包方及承包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经营承包标的介绍系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包方应自行查看了解,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且接受经营承包标的现状。
(2)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3)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