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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鹤峰路民族大厦107、108号店面出租公告

编号: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4-12-29 00:00:00
项目地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宁德市蕉城区鹤峰路民族大厦107、108号店面租赁使用权,。租赁期限3年,租金按季度支付,年租金挂牌价如下。

标的

使用面积
约(
)

年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

(元)

1

宁德市蕉城区鹤峰路民族大厦107、108号店面

49.19

39600

20000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纪录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

2、该标的不得从事餐饮、电焊等有油烟污染噪音的行业。

三、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方式,高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竞买人为标的的承租人。

、标的竞租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邮政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935001010003468889)

五、公告期限: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 7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竞租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5年1月 7日下午17时.

七、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李小姐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