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公告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蕉城北路9号物资大院办公楼、物资饭店及附属楼壹拾贰年租赁使用权。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起逐年递增3%,租金每季度支付,年租金参考价如下。
序 号 |
标的 |
使用面积 |
年租金参考价(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1 |
蕉城北路9号物资大院办公楼、物资饭店及附属楼 |
5561 |
1950000 |
2000000 |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限:餐饮住宿、教育培训、金融机构办公场所和商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
三、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方式,高于底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竞买人为标的的承租人。
四、标的竞租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宁德分行福宁支行,开户账号:35001688141052500864)
五、公告期限:2015年1月28日—2015年2月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15年3月30日,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六、看样、报名、缴纳竞租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5年2月9日下午17时
七、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李小姐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