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1)、宁德市单石碑路50号福丰楼102号店面壹年租赁使用权 (2)、宁德市单石碑路50号福丰楼106号店面壹年租赁使用权 (3)、宁德市单石碑路50号福丰楼108号店面壹年租赁使用权 (4)、宁德市鹤峰路15号09号店面壹年租赁使用权(5)、蕉城北路23号1号楼4层409室壹年租赁使用权,租金季度支付,年租金挂牌价如下。
序 号 |
标的 |
使用面积 |
年租金参考价(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1 |
宁德市单石碑路50号福丰楼102号 |
52.41 |
18868 |
2000 |
2 |
宁德市单石碑路50号福丰楼106号店面 |
41.11 |
17760 |
2000 |
3 |
宁德市单石碑路50号福丰楼106号店面 |
52.41 |
18868 |
2000 |
4 |
宁德市鹤峰路15号09号店面 |
29.2 |
19973 |
2000 |
5 |
蕉城北路23号1号楼4层409室 |
20 |
6000 |
1000 |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纪录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
2、标的1、2、3不得经营卡拉偶看、舞厅、酒吧等娱乐性行业及非法性行业。
3、标的4、5不得经营卡拉偶看、舞厅、酒吧等娱乐性行业及非法性行业、饮食业。
三、竞价方式:采用密封式报价加电子竞价的公开交易方式,按照“同等条件,原承租方优先,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四、标的竞租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宁德分行福宁支行,开户账号:35001688141052500864)
五、公告期限: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23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竞租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5年4月23日下午17时.
七、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李小姐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