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5029
2、竞租标的:福鼎汽车南站站房大楼第三层,该标的位于福鼎汽车南站站房大楼第三层(福鼎市桐城天湖路399号);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楼层总数:9层;所在楼层:3层;装修情况:水泥框架;该招租场所无独立的进场通道,进场通道与南站候车厅公用,营业时间限定为早晨7点至17点30分;标的均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壹万贰仟零捌元整(¥12008.00);
4、租赁期:3年;
5、装修期:无;
6、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按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支付(以后每年租金交付时间按前一年租期期满5日内交付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每年10%递增;
8、租赁用途:除餐饮、娱乐之外的合法商业用途;
9、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
10、交易保证金:100000元;
11、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德万达支行;
开户账号:1407023119008016217
若竞租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2、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行权方式详见《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租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网络竞价须知》。
四、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每次延长期限为七个日历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五、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收取佣金(按竞租成交总价计算)。
六、公告时间: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 13日。
七、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5年7月 13日下午17时.
八、1、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加价幅度 (元) |
报价时间 |
行权时间 |
1 |
福鼎汽车南站站房大楼第三层叁年租赁使用权 |
12008 |
3 |
100 |
10分钟 |
10分钟 |
(1)报价时间从2015年7月14日9时开始,报价时间为10分钟。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行权时间,行权时间为1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九、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租赁合同》;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蔡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