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503901
2.竞租标的: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宁德段东狮山服务区南北区餐饮档口叁年承包经营权,该标的位于柘荣县东狮山服务区南北区;所在楼层:一层;建筑面积:890平方米(南区488平方米、北区402平方米);标的现状:以发包方装修后的标的物为准。
该标的无产权证明。(高速公路房建工程作为高速公路的附属工程,其工程的特殊性有别于城市房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前期已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复、高速公路征地红线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需全部建成投入运营后才能办理相关证件)
3.月承包费挂牌价:13459元/月;
4.承包费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5.合同期限:3年;
6.承包费递增方式:逐年递增5%
7.经营范围:餐饮主食(中餐)、副食(两种及以上特色小吃);
8.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首年承包费总额30%;
9.交易保证金:10万元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德万达支行;
开户账号:1407023119008016217
若竞标成功,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区餐饮档口承包经营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标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竞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
1.公司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60万元;
2.具有30家及以上自有统一管理标准的国内知名餐饮品牌连锁门店;
3.具有有效的餐饮管理、小吃食品零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4. 竞租方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省、市、县各行政主管部门被通报的企业、拖欠银行款项等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5. 竞租方在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统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6.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但最多允许3个法人主体联合竞标。联合体成员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方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从事上述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7.对竞租方竞租成功后的主要要求:承包经营时需设1个主食档口,副食档口2个及以上特色小吃;
8.其他详见《服务区餐饮档口承包经营合同》。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标人为标的的承包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收取佣金(按竞标成交总价计算)。
五、公告时间:2015年 7 月 31 日—2015年 8月 10 日。
六、看样(自行前往)、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5年8 月 10 日下午17时。
七、竞租方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4)项材料];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竞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7.竞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8.竞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的《承诺书》;
9.竞租方应具备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标人。
八、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蔡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 7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