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1、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7号一层1-2号店面;2、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7号一层3号店面;3、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7号一层4号店面;4、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7号二层1间房屋;5、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7号四层及五层沿街办公场所。
租赁期限均为3年,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年租金挂牌价如下:
序 号 |
标的 |
使用面积 |
年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1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7号一层1-2号店面 |
30.5 |
71370 |
30000 |
2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7号一层3号店面 |
27.8(店面11.2㎡,内间16.6㎡) |
35969 |
15000 |
3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7号一层4号店面 |
11.20 |
26208 |
15000 |
4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7号二层1间房屋 |
44.00 |
25872 |
15000 |
5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7号四层及五层沿街办公场所 |
72.00 |
42336 |
15000 |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纪录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
2、本场所不得经营与饮食服务或食品零售有关的产业。
3、租赁方不得将店内物品摆放到门口。
4、本项目评估费用4,500.00元由本次5个招租项目承租方平均分摊,每个承租方分摊费用金额为900.00元。
三、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用密封式报价加电子竞价的公开交易方式,按照“同等条件,原承租方优先,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四、标的竞租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标的竞租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宁德分行福宁支行,开户账号:35001688141052500864)。
五、公告期限: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15年11月27日,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六、看样、报名、缴纳竞租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5年8月17日下午17时
七、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