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分校教学楼架空层至四层、旧办公楼二至五层、宿舍楼三至五层房屋及配套操场叁年租赁使用权转让,租赁期限均为3年,租金按年支付,年租金挂牌价如下:
序 号 |
标的 |
使用面积 |
年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1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分校教学楼架空层至四层、旧办公楼二至五层、宿舍楼三至五层房屋及配套操场叁年租赁使用权 |
3864㎡,另配套操场3075㎡ |
826,900.00 |
250,000.00 |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承租人必须为具有办学资质的法人单位。
2、租用场所只能用于承租人举办初高中阶段全日制教育,不得用于其他阶段和培训等其他教育或教育以外的业务。
3、教学楼在假期、周末、晚上时间和出租人组织考试期间归出租人使用。
4、租赁期内,若电大办学规模扩大或旧办公楼拆迁、改造需要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承租方,并将提前收取的相应期限租金退还承租方,电大不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用密封式报价加电子竞价的公开交易方式,按照“同等条件,原承租方优先,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四、标的竞租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标的竞租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宁德分行福宁支行,开户账号:35001688141052500864)。
五、公告期限: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2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15年11月27日,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六、看样、报名、缴纳竞租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5年8月25日下午17时
七、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